摘要:22岁的胡祖沛是安徽大学公安学院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他曾任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团支部书记.受过学院的嘉奖表彰. 2010年2月24日.马鞍山市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发出.向社会上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即将从公安学院毕业的胡祖沛非常自信地填报了马鞍山市某公安局的普通民警职位.当时有130多人报考了这个仅招19人的职位.在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后.胡祖沛的成绩是第8名.然而让他始料不及的是.6月14日.在该市人事局公布的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竟然没有自己的名字.为了寻求真相.胡祖沛和与自己有着同样遭遇的其他17名考生一起.先后三次向马鞍山市人事局书面反映情况.申请复检.并要求公开当时体检不合格的项目.但都被搪塞和拒绝. 在多次申告不理且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拿起了法律武器.2010年7月15日.胡祖沛一纸诉状将马鞍山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市人事局违法放宽体检合格标准的行政行为.并判令人事局对其认为原告身体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面对上述材料.下面是几位同学的观点: 同学甲:算了吧.打官司也是枉然. 同学乙:胡祖沛的做法是对的.如果是我.我也会讨个说法的. 同学丙:这事与我没关系.我不参与你们的讨论. 请你结合所学的有关知识.也谈谈你的观点. 解析:此题主要考查综合分析辨别能力.由于人们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对此问题的看法和做法也各不相同.但消极的态度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因而同学甲的观点是不对的.而同学丙的观点也是错误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是不对的.不利于正气的形成. 答案:(1)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他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有特权.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从这个角度来说.上述材料中马鞍山市人事局的做法无疑是违背“公开选拔 原则的. (2)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面对非正义的行为.若选择消极的态度.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同时.只有对非正义的行为说不.才有可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打击非正义的行为.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所以.我认为胡祖沛的做法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同学甲和丙的观点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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