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由于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经过1.5亿人民讨论.还经过人民代表认真的修改.充分表达了人民的意志.成为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也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宪法的颁布.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代替宪法的过渡状态.加强了人民民主制度.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查漏补缺]学生回顾全文.查漏补缺.如有疑问.可自由提问. [练习巩固]1. 完成讲学稿课堂练习部分 2.填充图册相关内容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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