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福建卷理3)设{an}是公比为正数的等比数列,若n1=7,a5=16,则数列{an}前7项的和为( )
A.63 B.64 C.127 D.128
解:由及{an}是公比为正数得公比,所以
(06年福建卷理)已知点C在。 设,则等于
(A) (B)3 (C) (D)
(福建卷理2)设集合A={x|},B={x|0<x<3=,那么“mA”是“mB”的
A.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